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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07-14 14:55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浏览次数:)

   根据集美大学学位办《关于同意我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课程免考的批复》(学位【2009】1号)文件的精神,现将我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免考学位外语需具备以下任一条件

1、非英语类自考专业学生参加自考之前(限五年内)在原就读学校就读期间获得CET-4或CET-6考试合格证书者或CET-4或CET-6考试成绩426分以上(含426分);

2、英语类自考专业学生参加自考之前(限五年内)在原就读学校就读期间获得全国大学俄语、德语、日语、法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者;

3、获得全国公共英语考试三级笔试合格证书;

4、非英语类考生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5、英语类考生自学考试《日语》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二、申请免考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条件

我校主考本科自考专业考试计划中指定的学士学位课程(见附件),专业基础课二门课程自学考试成绩平均分65分以上(含65分);专业课自学考试成绩65分以上(含65分)。

三、申请注意事项

1、学生在每年三月我校公布的申请成人教育学士学位期间,可持自考本科毕业证书、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以外语四级成绩申请免考学位英语,还需提交原就读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自考办办理学士学位申请及相关学位课程免考申请手续;

2、学士学位申请者若不符合学位外语免考条件的,需参加我校学位办统一组织的学士学位外语考试;

3、我校学位办不单独对我校主考自考本科毕业生组织进行学士学位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考试,不符合申请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免考条件者,需自行参加省自考办组织的相关自学课程考试;

4、学生需在获得我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当年或次年内,提出学士学位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同意我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申请授予学士学位课程免考的批复.pdf

附件【关于同意我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申请授予学士学位课程免考的批复.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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