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考试院,各主考院校: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3〕67号)要求,现将《2024年4月和2024年10月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理论课程考试安排表》印发给你们,请做好宣传及报名组织工作。
附件:2024年4月和2024年10月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 考试开考专业理论课程考试安排表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1月7日
版权所有 ©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199号景祺楼1210室
咨询电话:0592-6183931,6180286 传真:0592-6183931 电子邮箱:cyjxjy@j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