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主考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 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 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 号)精神,充分调动主考学校的办学积极性和主动性,为考生自主选择学习容和学习路径创造条件,根据主考学校申请,经研究同意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体制改革试点产品设计等19 个专业考试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华侨大学等8 所面向社会开考主考学校申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体制改革试点产品设计(专升本,130504)等19 个专业的49 门课程由我院统一组织笔试调整为由主考学校组织笔试(调整后的考试计划详见附件)。
二、即日起,凡有开考上述19 个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体制改革试点专业的主考学校按照调整后的考试计划执行。
三、有关主考学校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院校笔试课程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考院自〔2023〕23 号)要求,规范使用统一的答题卡,认真做好教学培训、考试命题、组织及评卷等各项工作。主考学校要加强考籍管理,调整后的笔试课程成绩,不可转专业或转校,不可转入面向社会和衔接专业考试的专业,也不可办理省际转考,仅限在本省使用。
四、我院将加强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体制改革试点专业的质量监督,根据开考情况实行专业动态管理,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取消相关主考学校的主考资格。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4 年11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