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免考分课程免考和网上免考(非学历证书免考)两种。
一、课程免考
(一)申请条件:(1)用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申请免考自考课程的集大主考的试点专业(准考证号9开头的)考生;(2)无法通过网上免考的非学历证书申请免考自考课程的集大主考的试点专业(准考证号9开头的)考生。
请注意:2018年下半年要申请自考毕业证书的同学本次一定要办好免考手续,以免影响毕业。
(二)申请流程:
1、网站免考预申请
考生于7月16日-8月15日之间登录“自学考试课程免考预申请系统”进行免考预申请(注意:未能提前在系统免考预申请的考生申请自考免考无效),具体操作如下:(1)登录网站http://222.77.181.161:8082/5/,选择:
点击进入以下界面:
(2)输入个人的信息
,然后进入个人主页,选择
中“课程免考”进行免考。
(3)根据《课程免考网上申报操作手册》(见附件2)的步骤完成相应课程的免考申请。网站预免考成功后需马上将网站上的免考申请表打印出来。
2、现场确认,提交纸质材料(未到现场审核材料,免考预申请无效):
(1)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9月2日-9月4日
(2)现场确认地址:集美区集美大道199号诚毅学院景祺楼1209室
(3)联系电话:0592-6183931
需提交的纸质材料有:
(一)用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申请免考自考课程的小自考考生提交材料如下:
1)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所有学历证书还须提供由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在证书复印件上注明自考专业、准考证号;
2)自考预免考网站打印的“课程免考申请表”;
3)个人成绩单复印件一份:①各类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原毕业学校出具的个人成绩单复印件一份。成绩单复印件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档案部门签名盖章。②自学考试毕业的,须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必须完整,体现考生姓名、学校、课程成绩(应在免考课程处作出明显标记),复印件上要有经办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复印件不完整、更改和无验证的无效。
(二)无法通过网上免考的非学历证书申请免考自考课程的小自考考生提交材料如下:
1)获得国家承认的有关证书者,申请免考时应提供“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注明准考证号和报考专业)
2)自考预免考网站打印的“课程免考申请表”
二、“网上免考”即非学历证书免考
(一)申请条件:获得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承接的非学历证书(不含省外非学历证书)且按规定可免考自学考试相关课程(具体详见附件1内“非学历证书可免考课程列表”中标注“可网上免考”课程)的试点专业考生。
(二)非学历证书网上免考时间:上半年2月1日至5月25日,下半年8月1日至11月25日;
(三)非学历证书网上免考申请流程:
登录网站方式同上,进入个人页面后,选择
,按规定进行免考。网上免考申请成功后,用A4纸打印“免考审核结果”,并妥善保管。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