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各班级:
根据本学期的工作安排,现将2016-2017学年自考专修班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本院全日制在籍注册后的自学考试专修班在校生。
二、评定项目:专业奖学金
三、评定条件:详见《集美大学诚毅学院自学考试专修班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2011年6月修订)
四、奖励标准
等级 奖金 (元/人.学期) 奖励比例
一等奖 1000元 占在校生总数的5%
二等奖 500元 占在校生总数的10%
三等奖 300元 占在校生总数的10%
五、评定程序
学生个人申报时间:奖学金以学年为单位,采用个人主动申报形式,须于10月27日前向辅导员申报,个人未按时申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申报学生须填写《诚毅学院自学考试专修班专业奖学金申报表》。
六、注意事项
1、学生在填写表格时,应用黑色水笔或钢笔填写,不得涂改。
2、申报情况须在学院网页及信息公告栏处进行公示并存档。
3、专业奖学金申报表顺序要与汇总表相一致。
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