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基础信息归集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3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自考考籍基础信息归集工作,进一步加强我省考籍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4月25日起,开展在籍考生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础信息采集的意义
为更好配合教育部考试中心建立全国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基础信息库及其管理平台。从2021年4月开始,我省使用二代身份证读卡器采集在籍考生基础信息,完善我省自学考试考籍档案信息。
二、基础信息采集对象
所有未采集二代身份证信息的在籍考生(需采集信息的港、澳、台外籍考生请携带本人港澳台或外籍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原已采集过二代身份证信息的考生无需进行二次采集,未采集过信息的考生应及进行采集,否则其“考生个人平台”操作权限受限。
注:考生可登陆省考个人平台查看是否需要采集提示
三、基础信息采集时间、采集地点
采集时间:5月10日----5月14日,8:00-11:00,14:00-17:00
信息采集地点:景祺楼113
咨询电话:0592-6180787,陈老师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4月25日
附件:关于在籍考生信息采集工作
1. 如何得知是否需要信息采集?
省考考生个人平台进入→历史成绩查询→准考证号点击进入→若弹出《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则需要重新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详见下图)


2. 考生信息修改问题。
(1)若需要修改考生姓名:需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更改姓名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名。(交至景祺楼113陈老师处)
(2)涉及到港澳台地区的考生:若原先的证件类型为港澳台人员身份证,需改为证件类型:香港特区护照/身份证明,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需提供原有证件的正反面复印件并签名,更改后证件的正反面复印件并签名。(交至景祺楼113陈老师处)